索引号: | xhqrmzf-2020-0023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溪湖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溪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溪湖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溪市溪湖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溪湖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和《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本溪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本政公开发〔2020〕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
1.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4.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0月底前编制完成区、街道二级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5.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各行政机关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聚焦“六稳”“六保”,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
6.集中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里要求,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配合开展好相关政策集中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7.认真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各部门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六稳”“六保”政策文件时,需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材料,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做好相关政策图解制作及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8.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提升服务窗口及8890平台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9.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营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10.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提升经济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等信息公开
1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全方位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卫健局;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12.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各预案编制单位要依法公开各类不涉及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常识宣传。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13.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积极宣传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14.妥善办理涉及疫情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依法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
1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16.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年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配合市里要做好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0%,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17.创新政务新媒体建设。探索开展区政府门户网站手机适配等工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18.明确领导责任。各部门要依法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同时向上级部门备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19.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需在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强化培训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1.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指标。配合做好2020年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禁止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部门要将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