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5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溪湖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溪湖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溪湖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2:45: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溪湖医保分局认真贯彻《条例》,按照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及时主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溪湖医保分局配合省市区主动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权力透明化,保障公民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高度规范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扎实做好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在信息公示平台上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审查,提高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目前暂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的人员编制,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为主,影响工作的延续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围绕政策、民生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溪湖分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