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58 发布机构: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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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2:45: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条,溪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给与答复,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落实“三审三效”相关制度,明确要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重点围绕职能和工作实际,按照平台公开内容分类进行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效”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存在信息公开不够不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溪湖分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