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57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成文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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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2:45: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贯彻落实《条例》文件内容,认真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文件规定相关内容,在环评审批、宣传教育等各方面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溪湖区政务网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均为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7个环评审批项目,为区级受理市级审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公示信息按照区政府要求,填报《溪湖区信息发布审批单》,由办公室核稿、主要领导审查后再公开。明确公开信息包括联系电话、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查询及意见反馈。增强公开意识,组织人员对《条例》及保密要求进行学习,确保公开工作的有效、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公众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所有信息通过溪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流程,溪湖分局通过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及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公开信息等流程,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二是做好学习培训,通过不断加强学习,保障工作人员能够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宣传效果不到位。

下步打算:下一步,我们将安排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结合六五环境日、生态文明月等宣传活动,在政务网上发布宣传信息,展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成绩,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我局高度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载体作用,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相关科室分工密切配合的组织运行机制。组织认真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依托溪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使群众对生态环保工作深入了解,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