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50 发布机构: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成文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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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0:27:1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我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为目标,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文件,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能够获取到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我们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答复申请人的请求。本年度,我们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们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们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们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加强了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实现了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们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我们还主动公布了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重要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

3、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缺乏图表、视频等直观的解读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完善公开内容体系: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2、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解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公众和社会各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溪湖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