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2-00036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7 成文日期: 2022-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区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5:03:36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的具体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区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三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区人社局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4条。主要包括:一是主动公开,共20条。主要涉及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等。二是依申请公开,共2条,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申请等。三是监督保障,共2条,主要涉及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汇总、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后台管理系统为新下放的系统,相关业务熟练度不够,进一步加强提升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总结经验,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听取公众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充实、细化公开内容,方便不同需求的群众便利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