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2-0001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代区长高飞主持召开溪湖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 | 主题分类: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 成文日期: | 2022-01-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代区长高飞主持召开溪湖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
2021年5月21日,代区长高飞在四楼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溪湖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区主要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批示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全面推进溪湖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等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切实抓细、抓实、抓好。按照国家、省市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大意思想,不折不扣做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扩大数据排查范围,明确隔离管控标准,并通过微信群、悬挂标语等方式多角度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切实把信息检查、人员检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冷链物流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举措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二是进一步夯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好诊所、药店哨点作用,持续抓好每个诊所、药店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派驻机关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发热病人登记、排查等工作,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加强机关干部外出管理。政府系统公职人员要尽量做到疫情期间非必需不外出,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外出报备程序,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