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449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 主题分类: 执行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2-27 成文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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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1-12-27 16:40:15 【字体:

溪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溪湖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溪湖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概况

我区国有企业共计19户(不含各办事处所辖企业)。其中:区工信局所辖国有企业11户、区商务局所辖商贸企业8户。

1.区工信局所辖的国有企业

2019年,全区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级国有企业合计11户,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其中:7户属于化工企业、3户属于民政福利企业、1户属于信息传输企业。

僵尸企业10户,分别是本溪化工集团助剂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化工集团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合成化工厂、本溪市黎明油脂总厂、本溪市天华钢管总厂、本溪市纸桶厂、本溪市油脂化学厂、本溪市溪湖民政劳保被服厂、本溪市再生胶厂。

经营企业1户为溪湖区广播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该公司2019年5月由溪湖区有线电视站转制成立,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转为国有企业,但仍执行事业性收费单位管理模式,从2020年起,正式实施企业管理模式。

2.区商务局所辖的商贸企业

溪湖区所属国有(集体)商贸企业8户,于1997年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全部处于停业停产状态。其中:6户国有商贸企业和2户集体商贸企业。

国有商贸企业6户,分别为本溪市盛达蔬菜经销中心、本溪市溪湖大酒店、本溪市溪湖河东商场、本溪市亨通水产品经销中心、本溪市溪湖浴池总店、本溪市彩屯副食品厂;

集体商贸企业2户,分别为溪湖华阳商场、溪湖河沿商场。

(二)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2019年,溪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资产负债构成单一,财务账面无法准确体现。经初步统计,结合实际,具体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1.资产情况

区工信局所辖国有企业总占地面积39.34万平方米,抵押银行12.09万平方米,大部分为划拨土地。其中:有土地证31.95万平方米,无土地证7.39万平方米;房产总面积9.29万平方米,抵押银行共5.16万平方米。其中:有房产证8.10万平方米,无房产证1.19万平方米。企业资产中,土地资产按照现市场评估上限均价450元/平方米计算,土地价值14,375万元;房产资产按照现市场评估上线均价500元/平方米计算,房产价值4,644万元,机械设备净值520万元。估算资产合计19,539万元。

区商务局所辖的8家商贸企业自1998年以来,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除本溪市盛达蔬菜经销中心和本溪市亨通水产品经销中心两家企业厂址保留外,其余6家企业厂址全部动迁拆除,以同价门市保留企业原有资产价值。经初步统计,目前,8家商贸企业共有房产55处,产权归属企业的有30处,产权归属其他部门的共有25处。土地面积3.64万平方米,房屋面积2.76万平方米,资产价值无估算标准。

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截止2019年末,溪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均无国有资本收益,因此,我区无国有资本的投向及布局情况,国有资本监管和风险控制工作也无从涉及。

三、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按照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按时完成企业性质界定、清产核资、返还职工垫付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任务。全区参改企业16户,参改职工930人。目前,正在进行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的核销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将按照市国资委规定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四、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溪湖区国有资产涉关管理部门积极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要求,遵行相关部门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结合;不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国有资产摸底清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扎实推进。通过企业注销、依法破产等方式,完成了2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安置职工等工作。一是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破产程序整体破产,企业销户,利用拍卖资产偿还债务、解决职工问题。目前,破产清算、土地和建筑物拍卖及设备拍卖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助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已经通过法院立案,正在进行破产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三是在溪湖区政府和公司的共同努力下,与辽宁柏威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意向,拟对土地资产5.48万平方米、地上建设物1.32万平方米进行处置,价款为人民币2,807.78万元。将变现所得偿还辽宁成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款本息1,926.64万元;支付土地出让金1,333.29万元、增值税529.42万元、契税和印花税53.66万元、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171.06万元;补缴养老保险金101.35万元、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失业保险金24万元,以上合计4,139.42万元,资金缺口1,331.64万元,该部分资金由溪湖区政府垫付解决。此外,企业仍有往期欠缴税款和滞纳金需要支付。

六、境外、域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

全区无境外、域外投资形成的资产。

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年,我区为加强对溪湖区广播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区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为调动企业负责人工作积极性,制定目标奖励政策,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超过2倍。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助剂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多年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保护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安排企业留守人员对企业资产进行看护,由区政府为企业拨付看护费。为加强对拨付资金的监管,工信局负责审核留守人员工资,按留守人员数量,实名制发放工资。每人开立工行卡,由工行直接将工资打入本人卡内,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对于拨付电费等工作经费,经主管局党组会共同研究讨论决定并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将每一笔资金都花在刀刃上。

八、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措施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一方面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问题还比较突出,改制后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还有待进一步整合利用,大量资产没有盘活。另一方面现有国有企业法人架构不健全、企业层级不清晰。

2.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没有很好的结合,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新购置资产入账不及时、已报废资产长期不核销,资产长期不盘点现象,造成资产报表数据和财务决算数据不一致。存量资产闲置较多,盘活利用率不高,出租出借行为不规范。房屋、土地等资产产权不够明晰,没有及时办理土地、房产证等问题突出。

3.对企业财务审计不及时。多年来,未组织审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政府拨付的资金去向跟踪不到位,缺乏对企业资金的监管。

4. 区属企业停工停产,严重资不抵债。从2000年至今,区商务局所辖企业一直被市相关部门认定为特困企业,仅靠出租少数网点来维持企业职工基本开支,且企业职工众多,早已无力承担涉及职工的各种费用。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措施

1.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

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体系,进一步规范产权登记管理。结合机构改革,明确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压缩企业法人层级。对企业现有资产最大化利用,形成小范围内的业态集聚,以点带面,力争保持企业稳定。

2.加大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力度。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审计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对企业资金走向全程跟踪,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3.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采取破产清算、盘活资产等多种方式,完成“僵尸企业”剩余处置任务。确保盘活企业减亏盈利势头不减,依法加快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推进工作,力争早日结束,同时,做好工商登记注销的收尾工作。

4.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内容。二是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加快实现区域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党建工作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监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区委决策部署,以建立健全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及报告制度为契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的作用于溪湖区域经济发展,为全区人民增进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