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388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执行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1-26 成文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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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10:41:50 【字体: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溪湖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溪湖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制定《2021年溪湖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在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溪湖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溪湖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2021-2025年)》。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在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对我区五年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行政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有关情况进行汇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

三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区申报的“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示范区”项目,已成功入选,目前正在进行第二轮的评估验收。

四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新建成的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2月9日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营。新大厅占地2000余平,共设窗口29个,28家单位的932个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完善“辽事通”各项功能。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断扩大“一件事”主题和应用场景,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套餐式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保障行政履职于法有据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备案的有关要求,发现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上半年着重清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区不存在需要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兼职法治人员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深入研究审核事项内容,提出准确恰当的审核意见,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目前,共对重大决策决议提出法律意见62次,其中对区政府重大决策决议提出法律意见21件,审核区直各部门法律文书26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合同15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在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之前,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以及签署重大合同、洽谈重大合作项目、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办理重大诉讼及处理其他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时,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并记录在案,防范法律风险。今年,法律顾问代理区政府诉讼案件5件,其中行政案件4件,民事案件1件。

三、围绕提高决策质量,强化行政权力效能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及时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今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1件,作出维持决定1件,已按期办结。

二是规范行政应诉行为。目前,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安排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如确不能出庭,则安排精通业务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代为出庭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面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紧扣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工作,并及时备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今年,全区共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56人。

四、完善法治保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社区100%实行“网格长+网格员+楼长+单元长”、农村100%实行“村书记(网格长)+村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四级管理机制。建立便民互助网络,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发现问题,反馈信息,调解矛盾,稳控事态,将各类矛盾问题及时化解在网格内。

二是加大矛盾调处力度。溪湖区现有61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292个,个人调解室5个,已建成10个“村民评理说事点”、44个“居民评理说事点” 、村(社区)覆盖率100%。2021年以来,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8件,调解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9.7%,排查纠纷401次,预防纠纷160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是切实发挥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组织进驻溪湖公安派出所。落实《溪湖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管理办法》,保证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经费。与区法院调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截至目前,司法确认案件33件,达到了“诉求渠道拓宽,人民群众受益,调解组织强身,纠纷源头化解”的预期目标。

四是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依托12348法网和12348电话,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交流,使全区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共指派案件141件,民事案件66件,刑事案件75件,其中认罪认罚案件54件。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200余人次,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也给予规范解答,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让当事人知法、懂法,依法维权。

五、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1年度溪湖区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法律讲堂”活动,面向区内18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针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真实案例进行讲解。向大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用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相关活动,使普法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3.5学雷锋纪念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7.1”建党100周年等节点,开展特色普法大讲堂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普法形式给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2021年,我区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利用微博发布相关信息153条,“溪湖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上报“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原创作品3篇。

三是大力加强溪湖普法阵地建设。在做好我区现有的彩屯街道“法治文化墙”、东风街道“职工文化广场”、后石小学“税法教育基地”、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普法大讲堂,邀请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为大家讲法。 

六、存在问题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思维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还是以老办法、老思维对待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专职人员不足。随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急剧增多。部分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程序意识不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用性不高。执法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完整、证据证明单薄等问题。部分执法部门对行政应诉、应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三是执行力度有待提高。存在慢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状况。对新规定、新要求掌握不透彻,影响了法治建设的实际效果。行政权制约与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区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开创政府法治工作新局面。重点将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管理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对外公布制度。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适时进行评估。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改革和发展实际的,及时予以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专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双管齐下,确保法制工作精准、高效完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要求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溪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面向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并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以评查促进整改提高,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五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做好群众来访来电接待工作并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的积极进行办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的,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贯彻执行法定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合议制度,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抓源头、大调解、防风险、促振兴”专项活动。坚持以“枫桥经验”为引领,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突破口,抓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指派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工作,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大信访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一些信访的苗头性事件及时介入有效解决,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合理的诉求。

七是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做好开展“八五”普法相关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的宣传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法律七进等活动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