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hqrmzf-2026-0088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中共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主题分类: | 执行结果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10-29 | 成文日期: | 2026-10-2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中共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住建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
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学习领会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亲自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整改动员会,第一时间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统一班子思想认识。亲自牵头组建整改工作专班,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认领重难点整改事项,对全局整改工作负总责。全程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带头研究解决企业账款拖欠、廉政风险防控等堵点难题,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一把手带头示范引领全局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住建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全体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局党组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议程,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压紧压实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班子集体研究剖析根源,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坚持把整改过程作为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业管理的过程,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53个具体问题逐项梳理、逐条剖析,逐项找准问题根源。班子集体研究起草整改方案与责任清单,逐条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与整改完成时限。严格履行方案征求意见程序,主动征求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整改措施靶向精准、务实可行。2026年3月10日正式印发《二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防止笼统整改、纸面整改。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和中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包保、各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闭环管理制度,建立巡察整改专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三是压实层级责任,细化局和中心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四是健全长效制度,以整改促进制度完善,先后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招投标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机制,补齐制度短板,把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
(五)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坚持全程跟踪督办,紧盯整改进度与整改质效。截至 2026年7月30日,组织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整改进度,逐项对账核查整改成效,严把整改质量关口。对53项反馈问题逐项销号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48项,剩余5项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持续跟踪推进。针对企业账款拖欠问题,筹措资金兑付三家单位欠款11.16万元;针对廉政风险短板,围绕项目审批、工程监管、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规范招投标全流程管理,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做到真改实改、见底清零。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多以读文件、划重点为主,未结合住建领域实际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对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建筑领域低碳转型等核心部署,仅作表面化解读,未开展深层次研讨,做到学深悟透”问题,一是学习规范化常态化。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6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全年12项专题学习议题。二是深化研讨交流。聚焦住建领域的重大部署学习教育,开展学习研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专题研讨5次,推动班子成员理论认知、政策把握能力显著提升。
2.针对“未结合区住建职能制定年度、季度学习清单,多临时从上级文件中随机挑选内容,未重点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东北辽宁振兴、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等核心相关论述,存在应学未学、漏学缺学情况”问题,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7次。二是开展住建领域专题模块学习。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专题学习。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实现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全覆盖、无遗漏。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3.针对“2025年老旧小区燃气地下中压管网改造2.8公里,剩余1.7公里未完成,工程完成率39.29%”问题,区住建局主动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推进工程进度,对接相关单位负责人严格要求项目完成时限,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全部燃气管网改造任务,目前1.7公里燃气施工已完成,正在打压测试阶段。同时,施工单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材料,并已向财政部门申请工程款。
4.针对“作为区燃气专项整治专班召集人,对成员单位责任压实不到位,导致企事业燃气用户的安全监管缺失。2025年马家蒸饺小盘菜等26家商户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区住建局作为区燃气专项整治专班召集人,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二是马家蒸饺小盘菜等26家商户全部完成隐患整改销号,隐患清零见底,已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4次,并全面摸排各类隐患29项,均已整改完成。目前,溪湖区正在开展新一轮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燃气安全管控防线全面夯实。
5.针对“2024年8月以来,因宣传不到位,居民使用不当,全区共发生2起燃气闪爆事件”问题,一是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已开展两次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宣传内容重点围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增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知识送到居民家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对老年燃气用户进行宣传、指导,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先后两次召开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题会议,对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宣传重点及瓶装液化气检查常见隐患问题进行培训,建立《溪湖区老年用户及特殊群体台账》,完成6955户老年及特殊群体用户的建档及入户走访工作,把工作做到扎实、细致。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房地产业风险、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6.针对“2020年—2021年溪湖区申请公租房的档案缺失”问题,一是指派专人负责公租房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对前期公租房档案进行整理,有缺失档案到本溪市住保中心进行核对复印。三是严格执行本溪市关于公租房的相关政策。使公租房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
7.针对“区住建局房产办在区级初审对公租房申请人相关信息了解不详细,导致刘某重复申请公租房两套的事情发生”问题,一是指派专人负责公租房申请工作并对接市住保中心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确定双方固定联络人,依托电话、工作微信群开展即时沟通,及时反馈群众公租房申报疑点、材料补正、资格核查等日常问题。二是配合市住保中心开展房屋联动核查工作,在河东、河西、火连寨、石桥子街道共开展5次房屋核查清退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市住保中心关于公租房的相关要求。
8.针对“向5名低保户超期发放廉租房补贴款共计18480元”问题,一是已经追缴5名低保户的补贴款。二是指派专人负责住房补贴资金的定期核查,确保不发生监管不到位导致多发错发问题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全区住房补贴排查工作,对不符合的人员进行清退,做到立行立改。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更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9.针对“2024年彩滨、彩发、彩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有4个小区20余栋楼改造超期未完工,该项目完工率仅50%”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已完成全部地下燃气管网改造任务和70%外环境恢复部分,等待资金拨付后立即进行施工。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0.针对“老旧小区维修改造(楼本体)项目实施导致彩云小区4栋楼9个单元门高度在163cm左右”问题,区住建局迅速响应,在联系相关部门对相关楼体结构进行检测后确定,由于楼体设计标准问题无法对对应单元门进行结构调整,为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现已采取对单元门进行“软包装”,并粘贴反光条的措施,对居民出入单元进行双重保护。取得成效为大幅减少百姓夜晚出行出现安全问题概率。
11.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缺乏高效、联动的动态监测机制,导致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检查和统计疏漏”问题,区住建局对脱贫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行每年排查并进行复核,确保农村危房监管到位,避免农村低收入群体出现住房安全问题。
12.针对“2020年以来,涉及危房改造11人档案中,有6人档案未齐全,不符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的管理要求”问题,一是制定溪湖区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必备材料清单和危房改造申请简易流程图,严格执行一户一档标准,实行村级初审、街道复审、区级终审制度,从源头杜绝档案缺失问题。二是查阅危房改造档案,积极与涉关街道对接,对2023年危房改造缺失的档案前后对比照片已全部补充完毕。三是责任到人,按照危房改造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档案目录、装订标准、存放要求,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信息真实、规范入盒,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13.针对“2025年对‘生活秀带’示范区附属工程的日常检查过程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未发现部分横杆变形、立杆接头在同步内等安全问题”问题。一是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增加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频次,确保监管工作无死角、全覆盖。三是积极引进外部智力支持,聘请安全专家参与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14.针对“2020年以来,全区发生建筑安全事故2起,伤亡人数4人”问题,一是显著增加检查频率,对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进行更为细致和全面的排查。二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各方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仍有差距
15.针对“全区99个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仅有20%,物业服务投诉量居高不下”问题,一是制定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的具体方案,争取在一年内将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提高至50%。二是推行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机制,并开通“物业直通车”办理端口,有效降低物业服务投诉量。三是扎实推进未诉先办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公开区住建局物业办公室投诉电话。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6.针对“区住建局管理的13家物业企业中,仅建立了3个党支部,涉及4个企业,占比30.76%,未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党组织应建尽建”问题,一是建立溪湖区物业行业党支部。二是建立溪湖区内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台账。摸清党员底数以及应建未建党组织的企业数。三是督促有三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已做到应建尽建。
17.针对“2025年1—9月,本溪市志诚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管理方面投诉件205件,其中和谐佳园小区投诉件111件,新湖郦城小区投诉件94件”,一是强化与物业服务公司的沟通协调,提高投诉件的回复质量。二是协调物业有限公司启动未诉先办工作,在维修办公室、产权维修收费办公室、居民住宅楼等地公开投诉电话。三是与属地社区进行沟通,加强居民与产权维修单位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
18.针对“彩屯街道彩滨小区、彩玉小区内4条街巷路挖掘后共计1800延长米未进行及时恢复”问题,召开项目专题调度会议、压实施工及监理单位责任、严控施工时序节点、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控、统筹管网施工衔接、做好资金保障与进度核验拨付等整改措施,目前,地下燃气管网改造和弱电管网施工已全部完工。1800米挖掘开槽回填已全部完成,路面恢复已完成50%。区住建局将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对应进度款,尽快恢复道路。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9.针对“区住建局维修力量缺乏、配件采购不及时,导致维修更新进度滞后,群众投诉量较高”问题,一是充实维修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维修队伍承接街巷路灯维修更新工作,推动专业外包维修队伍常态化巡检抢修;对群众反映强烈、夜间出行密集的街巷优先推进维修,保障投诉集中的重点街巷路灯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处置。投诉量大幅压降。二是加快配件采购,保障物资供应。要求专业维修队伍梳理常用配件清单,全面提升维修响应效率。三是全程跟踪督办,压实推进责任。工作人员实时跟进维修进度,确保故障路灯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照明。
20.针对“户外广告支架锈蚀;店牌匾超宽超高,影响消防通道”问题,一是针对户外广告支架锈蚀问题,由区住建局出资,组织施工队伍对锈蚀立柱开展打磨除锈、防腐刷漆作业,消除安全风险。二是针对店牌匾超宽超高问题,指导商户按标准拆解超宽超高牌匾。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商户安全意识和合规经营自觉性。
(六)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弱
21.针对“2020年以来,局党组仅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未专题研究住建领域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质量监管等廉政风险高发环节工作,未结合住建系统职能特点细化责任清单”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清单,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是围绕项目审批、工程监管、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梳理权力运行漏洞,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台账,筑牢住建领域廉政防线。
22.针对“区住建局未结合本单位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例开展专题剖析,未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分析案件,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和震慑力。2020年以来,未对兰某某和曲某某案件开展剖析,未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剖析。区住建局召开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暨专题剖析会1次。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区住建局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3次。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与震慑力。
(七)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23.针对“2020年至今共计24人(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中3人多次受到处分”问题,一是开展廉政谈话。区住建局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月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7人次。二是局党组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三是完善本单位廉政档案。进行有效跟踪管理。
24.针对“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未针对分管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导谈话,2025年班子成员仅开展2次党风廉政谈话,‘第一种形态’在工作中未正确、充分运用”问题,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月对各分管领域、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谈话7次。二是局和中心其他班子成员每月对分管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谈话42次。三是各科室(所)负责人每月对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谈话105次。四是区住建局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区住建局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3次。五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开展7人次。
(八)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
25.针对“2020年以来,区住建局应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事项491项,实际上会71项,占比仅为14.5%。民办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巷路测量费支付48349元、房管所两处房屋出租等事项未经区住建局党组集体决策”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通过党组集体决策,强化决策执行督查。二是建立“三重一大”紧急事项临时处置暂行办法,确保程序规范。
26.针对“财务和人事等关键岗位仍有临时工、合同工从事重要岗位工作”问题,已完成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清理整顿,调离临时工、合同工,重要岗位仅限正式在编人员任职,定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消除隐患。
(九)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27.针对“2020年以来,区住建局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3次,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多停留在面上,点对点精准监督不够”问题,一是推动重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推进;二是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28.针对“案件剖析较为碎片化,未建立完整案件复盘机制,警示教育、风险防控针对性不强”问题,一是有效防范住建领域廉政风险、履职风险;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十)推动“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
29.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仅针对指定以案促改案件开展复盘剖析,对日常查办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未常态化组织专题研究,存在结案即归档现象”问题,一是以案促改案件全部完成复盘剖析;二是强化剖析成果转化运用;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30.针对“派驻组累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针对周某问题制发的监察建议书,未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问题,一是实行纪检监察建议书闭环管理;二是落实专人专管督办机制;三是严防同类问题反弹回潮。
(十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1.针对“2020年以来,涉及工程、监理等款项的原始凭证缺少审核签字达600余次”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经办人、部门审核、会计审核、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逐级签字制度,手续不全坚决不予支付、不予入账。二是压实岗位责任,明确相关职责,杜绝简化流程、事后补签、漏审漏签现象。三是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取得成效为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更加规范,票据审核把关更加严格,财务内控漏洞得到有效堵塞,有效防范了资金管理风险,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32.针对“各科室办公用品、设备等物品领取使用随意,均未有领用和库存记录”问题,一是建立办公耗材领用、库存管理制度,制定统一领用登记台账,明确流程与审批权限。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采购、领用、库存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并定期盘点。三是加强耗材使用监督,推行节约型办公。
(十二)招投标领域乱象频发
33.针对“2020年至2023年,陆续处理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案件共7起”问题,一是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招投标各环节操作流程。二是重点强化对开标现场的实时监督与记录,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和程序合规,有效防范和遏制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4.针对“在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专家把关不严,使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中标,导致对中标结果作废标处理”问题,一是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区住建局对代理机构抽取的评标专家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评标行为进行常态化评估,对存在把关不严、违规评标等行为的专家,及时暂停或取消其评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二是完善评标过程监督体系,执行电子化评标,实现评标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同时加强对评标现场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中标资格审查,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条件、业绩信誉等进行再次核查,确保中标人符合项目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
(十三)住建领域政务、监管服务仍有差距
35.针对“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未按照‘政务服务进大厅’要求集中办理”问题,2026年起,所有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垃圾相关审批事项,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严格遵循“一网通办”要求,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线上平台办理受理。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36.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目前只有2名专业人员,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够,致使发现、排除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隐患的能力不足,也存在系统性‘监管失能’风险”问题,通过采购专业书籍,深化理论理解,持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排除各类潜在风险,保障区域建设的安全与稳定。
(十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突出
37.针对“本溪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解剖检验室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区住建局以罚代管,补办施工许可证”问题,一是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各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二是系统化梳理辖区内所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每一个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各项手续齐全完备。
38.针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违法行为发现时间不准确、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期限错误、行政负责人均无审批意见、无执法证号、主办部门和参与办理部门负责人无意见且无签字、未写明具体法制部门等不规范问题”问题,通过持续强化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所有执法行为均在法定框架内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与权限有序开展。区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服务中心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发现案卷不规范、不合规的问题不得存档,返工重做。二是已经无任何执法权限,不涉及行政执法类案件,对于工作档案挑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留存归档工作。
39.针对“2020年以来,12345平台收到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态度、执法结果等不满意投诉件26件,其中不文明执法投诉件占46%”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工作纪律会议,严守职责权限,端正工作态度,牢记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二是建立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要求执法巡查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机制。三是责令各执法巡查队伍进行改正,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着装制服、使用文明执法用语,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十五)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仍有差距
40.针对“2025年拖欠三家单位花卉及养护费11.16万元”问题,筹措资金足额支付11.16万元拖欠费用,主动与涉事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完成款项结清。
(十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
41.针对“经谈话发现,区住建局某部门负责人存在职责认知模糊、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问题,一是开展全局岗位职责梳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边界与工作权限。二是对职责认知模糊的部门负责人约谈教育,组织岗位职责培训,提升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
42.针对“全区共有12处危墙,其中3处为市级单位所有,区住建局对区级9处进行了处理,对市级所有的仅进行了上报,未进行后续跟踪,挡墙仍在危险状态”问题,强化跨单位沟通对接、常态化跟踪督办施工进度。两处隐患挡墙已完工,剩余一处挡墙已设置硬隔挡,暂时消除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危险挡墙治理。
43.针对“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彩屯办事处高山地块避险搬迁项目,由于前期谋划调研不够,申请的专项资金4906.95万元被收回”的问题,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专项学习国家关于谋划包装方面的政策,吸取失败项目的经验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的措施。
(十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偏差
44.针对“区住建局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以来没有提供图集供居民选择,所建设房屋样式传统单一”问题,区住建局结合地域风貌、民俗特色、居住需求,快速编制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类型多样的农村自建房标准图集,满足改造户居住需求。
45.针对“2022年上报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63万元,检查核实完成投资3733万元,差额130万元”问题,严格按照区统计局要求,对现有已上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并组织填报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的措施。后续所有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际支付凭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上报工作。
(十八)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
46.针对“2025年8月区住建局对香溢府生活秀带示范区A地块c标项目单独进行了质量验收、消防备案,未与其他部门联合验收”问题,区住建局进行联合验收指导,该企业将在验收时申请进行联合验收。
47.针对“没有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向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解读,导致街道办事处带领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先后3次到区住建局咨询业务办理流程,影响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问题,一是立即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实际案例及时向各街道办事处、小型工程建设单位等进行全面、准确的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确保相关单位充分理解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二是与各街道办事处紧密协作,深入强化对辖区内小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共享,确保各类安全隐患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与处理,旨在从源头上杜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十九)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虚化、推进乏力
48.针对“省委巡视提出的旺力新天地项目存在资金链断裂‘烂尾楼’问题,区住建局党组未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跟踪督办职责,导致整改工作长期停滞”问题,设立专人专班跟踪进度,协同市级单位协调债权债务、房源调剂,定期调度、化解信访风险,推动项目竣工交付,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49.针对“区住建局整改推进流于形式,重表面整改轻根源治理。区住建局整改‘工程招投标流程不规范’问题,未对过往项目开展回溯核查”问题,区住建局成立专项核查小组,一是对近三年来全区范围内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档案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回溯核查。二是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逐一梳理核实,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三是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落实整改日常监督缺力度、跟踪无闭环
50.针对“区住建局工作负责人因缺乏专业知识,对‘项目招投标流程整改’仅能审核书面文件,无法判断整改措施是否能防范围标串标风险”问题,一是系统性加强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对招投标法律法规、流程规范及行业标准的学习,不断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研讨会及交流活动,持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51.针对“未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复查检验机制,涉及4人的误餐补助44860元全部支付给兰某某1人”问题,一是完善补助发放多级审核流程,实行人员名单、发放标准、银行账户逐人逐笔复核校验。二是严格津贴补贴实名制发放管理,严禁多人补助合并支付、违规集中代领,切实防范财经风险。
(二十一)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缺失
52.针对“未从制度层面剖析问题根源,未建立同类问题防范机制,审计查出的会计制度履行不到位,存在记账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等财务领域相关问题,虽形成整改报告,但此类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完善财务记账、凭证审核、票据管理等内控制度。二是强化常态化自查,同类问题预警机制。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依规记账、依规审核,提升规范化履职能力。取得成效为同类重复性财务问题得到遏制,会计制度执行更加严谨,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53.针对“上一轮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健全、整改成果巩固拓展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上一轮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二是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将整改成果巩固纳入日常工作,定期评估成效,杜绝问题反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牢牢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剩余5项未完成整改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紧盯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提升、街巷路恢复、危墙修复等民生事项,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跟踪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清零、见底到位。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标本兼治,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举措固化为长效制度。持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管理制度,全面排查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廉政风险。把整改成果嵌入住建业务全流程,把制度贯穿项目建设、行业监管全过程,实现源头治理、长效管控。
(三)强化督查检查,确保真改实改。
健全协调调度与跟踪督办机制,常态化开展整改成效核验,严格规范问题销号审核流程,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持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民生项目落地、群众诉求解决上。定期开展整改核验,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以从严督查促进整改落地,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9日。联系电话:024-4331750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邮政信箱:溪湖区彩屯北路119-9;电子邮箱:xhqcjj2015@163.com。
中共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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