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6-00844 发布机构: 溪湖区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名称: 中共溪湖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执行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6-10-08 成文日期: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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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溪湖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2:37 【字体:小 大】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6年1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林草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的问题是对我局政治建设、履职尽责、管党治党等方面的全面“政治体检”。党组书记刘云飞同志代表党组表态,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刘云飞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李博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党组书记刘云飞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对重点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

(三)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项24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研究制定《中共溪湖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截至2026年5月12日,巡察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54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项,开展专项整治2项。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存在差距

1.在解决学习停留在表面、测试合格率不足60%方面。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增加专题研讨和交流互动比重。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效果测试机制,每季度组织闭卷或知识竞赛类测试,以考促学。三是已于2026年4月28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第一季度理论知识测试,合格率达95%,优秀率超过30%,学习计划已印发并严格执行。已完成整改。

2.在解决“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一是从反馈会次日(1月21日)起,召开的历次党组会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程”。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溪湖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规则》,将“第一议题”制度以刚性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三是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修订后的党组工作规则已于2月10日印发执行。已完成整改。

3.在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系统梳理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建立重要论述与业务工作联动机制,在制定重大决策和实施方案前,对标对表相关精神进行专题论证。三是已于2月25日组织专题学习会,在制定《2026年春季造林实施方案》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决策依据进行专题学习。已完成整改。

4.在解决主题教育形式单一方面。一是积极创新学习形式,打破“读文件、听报告”单一模式,增加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互动环节。二是严格落实季度集中研讨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并交流发言。三是3月25日组织第一季度集中研讨,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观看纪录片”相结合方式,已规划第二季度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性不强

1.在解决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引发误解方面。一是开设“林草政策大讲堂”,由业务骨干定期为全局干部和基层护林员解读最新政策法规,统一执行口径。二是规范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制作发放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手册和办事指南,主动进村入户答疑解惑。三是已举办“林草政策大讲堂”2期,分别讲解林长制和公益林补偿政策,制作发放政策解读手册300余份,有效减少群众误解。已完成整改。

2.在解决服务企业意识欠缺方面。一是建立涉林企业动态管理台账,对全区涉林企业全覆盖摸底,做到“一企一档”、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要求相关科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入企走访调研,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技术、解难题。三是已完成对全区12家涉林企业的全面摸排并建立一企一档台账,资源科已于4月份完成首轮全覆盖走访,主动为玉灵山公墓等单位提供服务,台账信息将动态更新。已完成整改。

(三)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存在短板

1.在解决征占用林地档案归档不及时、要素不全方面。一是开展档案大清查专项行动,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对建局以来征占用林地档案全面梳理,逐卷核查、补充完善。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林草局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归档范围、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档案管理“月检查、季通报”。三是已完成对建局以来75件征占用林地档案的全面清查,补充完善关键附件9个,无法补充的已作出书面说明;《林草局档案管理办法》于3月20日印发,档案管理已实现规范化。已完成整改。

2.在解决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停滞方面。一是积极向上级编办、人社部门争取人才引进指标,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二是主动借力外部科研院所资源,引进成熟先进林业技术。三是人才引进报告已报送区委编办,引进成熟技术开展林下经济项目指导。已完成整改。

3.在解决应用新科技能力薄弱、无人机无法使用方面。一是坚持内部挖潜,选派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参加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培养自己的“飞手”。二是制定出台《无人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使用范围、操作规范和保养维护要求。三是已选派防火科1名年轻干部参加无人机驾驶执照培训,并于4月20日成功取得资质;无人机已在“清明”“五一”防火关键期投入使用,开展巡护作业10余架次。已完成整改。

4.在解决人员编制不足、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专题报告,客观反映基层工作量大、人手紧缺的实际困难。二是科学优化内部人员调配,通过“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培训提升现有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人员紧缺专题报告已提交区委区政府;内部已进行优化,安排1名学习能力强的干部协助森防工作,并安排原森防人员参加省级森防专业培训。已完成整改。

(四)防范重大风险能力不足

1.在解决林长制执行不到位方面。一是修订完善《溪湖区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将涉林违法线索主动发现率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压实巡护责任。二是对全区林长制公示牌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建立每季度例行巡查机制。三是60块信息滞后公示牌已于2025年12月底全部更新完毕,并建立每季度巡查机制。已完成整改。

2.在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欠缺方面。一是加快推动区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建工作,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二是定期组织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应急演练,科学补充更新风力灭火机、防护装备等物资储备。三是区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建方案已于4月25日上报区政府,待批复;已组织2次扑火技能培训和1次实战演练,补充风力灭火机5台、防护装备20套。已完成整改。

3.在解决林业案件超期办结问题突出方面。一是立即开展积案攻坚行动,对所有超期未办结案件梳理,逐一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全面优化办案流程,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建立案件办理时效周通报、月督办制度。三是超期未办结积案已全部梳理完毕,于5月10日前完成销号清零;已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并建立案件办理时效周通报制度。已完成整改。

(五)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强

1.在解决民主生活会材料不具体、研判报告缺失方面。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必须将意识形态履职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深刻剖析、具体说明。三是规范工作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每季度高质量撰写并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局党组已于3月10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深刻剖析,第一季度研判报告已于4月8日按时报送区委宣传部。已完成整改。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

1.在解决未召开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一是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党组会议常规议题,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三是已于3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并明确将此项工作列入党组会议常规议题。已完成整改。

2.在解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缺失方面。一是组织对全局重点科室、关键岗位进行全面廉政风险排查,围绕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等环节逐一梳理风险点。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评定等级,“一岗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林业系统典型案例;已完成对全局5个重点科室、17个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台账》并制定防控措施,已组织开展2次警示教育大会。已完成整改。

(七)工作程序存在短板

在解决信访处理程序不规范、办理效率低下方面。一是修订完善《林草局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登记、受理、转办、答复等全流程,推行“首接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二是对超期案件和不满意件开展集中攻坚,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逐案分析研判,妥善化解矛盾。三是建立信访工作跟踪督办机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催办提醒;修订后的《林草局信访工作办法》已于3月25日印发,11件超期案件和4件不满意件已全部完成攻坚化解。已完成整改。

(八)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在解决调研未深入一线方面。一是制定年度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调研课题计划,明确调研方向、时间安排和成果要求,避免调研“走过场”。二是大力推行“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随机调研方式,要求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深入基层一线2次。三是《2026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调研课题计划》已于4月20日印发;在4月份防火督查和春季造林检查中,班子成员已带头深入林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调研。已完成整改。

(九)财务内控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

1.在解决财务审核职责不分、大额支出材料不全方面。一是修订完善《林草局财务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是严格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附齐全相关决策依据和合同、验收等材料。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修订后的《林草局财务管理办法》已于3月30日印发,已实现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已对疫木除治等大额资金支付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支出审批流程,已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次。已完成整改。

(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在解决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未设立党支部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立即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成立新的局机关党支部。二是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明确委员分工,确保党支部尽快正常运转、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已完成整改。

(十一)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

1.在解决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一是在局机关党支部成立后,第一时间理顺并转接全体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支部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规范活动记录。已完成整改。

(十二)干部队伍担当精神和攻坚克难能力不足

1.在解决对林权纠纷等缺乏有效思路和举措方面。一是成立林权纠纷化解攻坚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对未结案和不满意案件实行“一案一策”,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二是主动强化与司法、信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三是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对全局干部进行林权纠纷处理专题培训;攻坚专班已于3月20日成立,对11件未结案和4件不满意件实行“一案一策”,目前已全部化解,已组织1期林权纠纷处理专题培训。已完成整改。

2.在解决跨部门协调统筹推动能力欠缺方面。一是进一步厘清并印发各科室职责清单,明确在涉林案件、资源管理、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职责边界,杜绝推诿扯皮。二是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跨科室协调周例会制度,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集中会商、协同推进。三是已制定并印发《溪湖区林草局科室职责清单》,明确政策法规科与资源科在林权纠纷处理中的职责边界;已建立周例会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复杂问题。已完成整改。

3.在解决基层林业站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方面。一是建立局领导分片联系基层林业站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定点联系1—2个林业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二是各业务科室定期下沉基层林业站开展“点对点”帮扶,通过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基层人员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向上级编办、人社部门呼吁,争取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逐步补充基层林业站人员力量;各业务科室已下沉指导2次,已建立局领导分片联系4个基层林业站制度,在向区委区政府的专题报告中已反映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同时,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意见建议已全面落实,制定具体落实措施12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担当精神方面持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计划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大力度,紧盯不放,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深挖病灶,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持续完善内部管理、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体系,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真改实改。把巡察整改与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服务企业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45805690(工作日9:00—17:00);电子邮箱:xihuqulinyeju@163.com。


中共溪湖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