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04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营商局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 主题分类: | 执行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7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营商局党组(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区营商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反馈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对于巡察反馈问题全盘接受,各分管领导对应分管工作认领存在的问题,全局共同研究整改措施。
(二)明确党组主体责任,规范党组会议事规则。区营商局党组对阶段性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相关责任人紧盯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推动我局业务工作进行整改整治,达到了预期成效。
(三)区营商局召开班子会议,对照巡察反馈存在的三方面8个问题,立行立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各自分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严格执行巡查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方面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区营商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等内容,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开展11次集体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交流研讨、视频教学、深入社区为民服务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一是按照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营商局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专题意识形态学习,以习近平谈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名词解释等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全体党员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开展全区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区营商局全体人员警示教育大会2次,教育引导窗口人员认真贯彻落实“讲、懂、守”以及严格执行窗口服务人员行业规范,积极打造清风政务窗口和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关于“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一是区营商局党组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次,同时局班子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坚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2023年初出台《溪湖区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及《溪湖区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同时定期对各街道、各职能部门的12345办理、项目管家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等情况进行通报,做为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依据。
二是进一步提升项目管家匹配率,提高项目管家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应用辽宁政企直通车管理平台情况,构筑企业直通党委和政府的快速通道。
三是全年办结涉企营商环境投诉问题1件、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投诉11件,办结率均为100%。
四是建立健全“12345+网格”上下联动体系,提升民意诉求办理质效。制定《溪湖区12345热线平台值守制度》。12345热线平台、百姓热线、留言板及信箱为百姓办理诉求4000余件。
五是开展数字赋能专项工作提升“一网通办”指标。共完成6轮政务服务事项精细梳理工作,优化维护事项656项。
六是全面提升溪湖区政务服务质效。完成区级《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设立公示专区,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提高办事群体的体验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关于“工作职责及业务总量与人员配备矛盾较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2023年通过社会招聘,新进事业编制人员1人。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一是确定分管财务副局长和财务联络员,定期向区财政部门学习规范财务流程。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与局采购人员,杜绝一支笔情况。
二是重新完善区营商局2020年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规范党组会议程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明确区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并对2023年区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采购的固定资产已经全部纳入固定资产台账并录入财政管理系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然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一是明确以党组为领导核心研究议定全局重要工作。党组定期听取局班子成员汇报各项工作。
二是落实四责协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组成员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排查梳理自身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巡察整改,检视问题已经逐项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是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学习。区营商局开展专题警示教育5次,传达纪委典型案例通报12人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两节期间对全体干部进行防止四风、勤俭过节教育提醒,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贯穿于学习和工作中。
2.关于“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丰富,基层党组织缺少凝聚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一是局党支部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1个、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1个,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开展学习;全年开展党日活动12次,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载体,到社区开展劳动6次,利用多媒体集中观看纪录片、警示教育片等接受正反典型教育。
二是积极参加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活动。2023年,在溪湖区机关工委举办的拔河比赛和集体跳绳比赛,均荣获区直机关拔河、跳绳第四名的好成绩。
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按照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全年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1次。
三、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方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以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着力改善区营商局现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各项重要论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结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三重一大等各项工作的分析研判。
二是加强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组对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从严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笔记、会议记录等。
三是以巡察整改促进窗口服务作风改善,增强群众观念,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继续利用“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好、落实好。
四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纠四风、树新风常抓不懈,以党风促政风,继续改进机关、窗口工作作风,定期开展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并以零容忍态度,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024-45580781;
电子邮箱:xhqy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