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20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华祥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主题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4-21 成文日期: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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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华祥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21 10:05:38 【字体:


 

 

本环建表字〔2023〕23号

关于《本溪市华祥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本溪市华祥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市华祥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溪市华祥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利用工程项目位于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办事处红旗村本溪市华隆矿业有限公司废石场范围内本项目分为两个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1069m2,其中第一厂区位于红旗沟矿段废石堆场下游,占地面积为8591m2第二厂区位于裴后沟段废石堆场上游,占地面积为12478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第一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石粉库房、配电室及成品库各1栋,总建筑面积为4500m2,并在生产车间内建设1条年产150万吨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棒条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2台圆锥式破碎机、1台永磁滚筒、2圆振以及12封闭式皮带输送机;在第二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石粉库房及成品库各1栋,总建筑面积为4000m2,并在生产车间内建设1条年产150万吨碎石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棒条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2台圆锥式破碎机、1台永磁滚筒、2圆振以及12封闭式皮带输送机。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环保投资为73万元,占总投资的1.83%项目使用的原料为本溪市华隆矿业有限公司废石堆场的废矿石,建成后石块年产量为120吨,碎石年产量为120吨,石粉年产量为60吨,2个厂区产品总产量为300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针对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对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施工车辆实行密封运输并限速行驶,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等,经采取上述降尘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的浓度限值;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于冲洗施工机械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处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施工车辆经过敏感点应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经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地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可资源化利用的工业垃圾、废弃建材等,予以回收利用或出售;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和泥沙沉渣,用于施工期污水处理区各池体池壁的堆积、坡地找平及道路铺垫施工表土回填用于场内绿化区域及周围农田用土在各施工区适当部位设置垃圾桶等容器进行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委托当地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到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第一厂区生产车间内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式破碎机(2台)上方设置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封闭式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1)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内圆振筛(2台)上方设置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封闭式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2)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第二厂区生产车间内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式破碎机(2台)上方设置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封闭式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3)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产车间内圆振筛(2台)上方设置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封闭式管线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4)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第一厂区及第二厂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对两个厂区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和石粉库房设置成全封闭状态,对生产车间设备上方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对库房顶棚安装喷雾喷头,道路硬化,周边绿化对车辆进行清洗加盖苫盖等措施后,各厂区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场地四周设置雨水导排沟,厂区雨水经雨排沟导排至外环境。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同时采取橡胶减振,设置封闭式房间加强运输汽车管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分散进出严禁夜间运输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项目第一厂区、第二厂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辆清洗泥砂均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作为石粉外售,磁选后的含磁矿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在第一厂区、第二厂区设置一座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再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后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旱厕及危废间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中辉金晟环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