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0-0028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年处理100万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0-11-18 成文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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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100万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8 14:01:34 【字体:

   建设单位:辽宁圣信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处理100万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修改后《报告表》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标准适宜,评价重点明确,工程分析详实,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本项目为年处理100万吨钢渣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村南沟,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本项目投产后计划年处理100万吨钢渣,产出新型环保建筑材料,设计产量为95万t/a。主要生产1-2型号碎石(1cm≤D≤2cm)、1-3型号碎石(1cm≤D≤3cm)、机制砂(0.2cm≤D≤0.8cm)、及碎石面(D<0.2cm),年产量分别为27万t、29万吨、20.45万吨、18.5万t。本项目厂区共有三栋建筑,一栋为一层厂房,为棒磨车间,占地面积1274平方米,紧邻的一栋为球磨车间,一层,占地面积为348平方米,原料库及成品库紧靠,位于项目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500平方米。主要设备包括棒磨机、球磨机、电磁除铁器永磁滚筒震动筛、皮带运输机等。项目总投资额为218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33万元,占总投资的0.15%。

该项目为原有闲置场地,不新增土地,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备[2020]34号文件予以备案,项目周围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在总体规划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

    三、本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最大限度缩短施工周期,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夜间22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得出现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上访事件。

2、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就近利用施工场地附近已有的生活设施,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机械的大型机修,防止废油污染地表水。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棒磨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线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球磨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线引入袋式除尘器(与棒磨车间共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与棒磨车间共用),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原料、成品库产生粉尘,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对场区内地面进行定时洒水并及时清扫,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及冲刷场地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冲刷废水排入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与场地清洗。

(四)声环境防治措施。

棒磨机、球磨机等产生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并采取相应减震、隔音措施后厂界北、南、西侧噪声的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东侧噪声的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垃圾中转站,不外排。

2、铁料收集后由其他公司定期回收。

3、废钢球及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外售。

4、废油桶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六)生态保护。

加强厂区及厂界周围的环境绿化,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必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意见反馈电话:45830116           监督电话:45836730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