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0-00170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增5000吨轧辊项目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7-13 成文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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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增5000吨轧辊项目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3 10:15:12 【字体:


 

建设单位: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增5000吨轧辊项目

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修改后《报告书》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标准适宜,评价重点明确,工程分析详实,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位于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东风湖工业园区该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10h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h平方米,不新增车间及辅助用房等建筑物,仅新增1座工具周转场用于周转工具和毛坯轧辊,本次扩建项目新增1台30t卧式托辊离心铸造机、1台电加热干燥窑、4台电加热热处理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均置于厂区内原有热轧辊作业区,新增1台数控轧辊双面铣床,该设备置于厂区内原有机加工作业区,项目正式建成后预计年产热轧辊5000t。项目总投资额为43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该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新增土地,项目周围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在总体规划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

三、本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最大限度缩短施工周期,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夜间22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得出现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上访事件。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内定期清扫,粉尘通过车间顶部排风扇排入大气中。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类标准

(三)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无新增废水。

(四)、声环境防治措施。

产生高噪声的主要噪声设备为数控轧辊双面铣床、卧式托辊离心铸造机、风机等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采取相应减震、隔音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备运转会产生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2、本项目金属碎屑、   不合格产品回用于中频电炉熔炼。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生态保护。

加强厂区及厂界周围的环境绿化,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必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总量控制

    本项目申请总量控制指标为0。

 

意见反馈电话:45830116           监督电话:45836730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