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0-0006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辽宁北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螺旋焊管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主题分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成文日期: | 2020-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北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螺旋焊管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建设单位:辽宁北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优质螺旋焊管生产线项目
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修改后《报告表》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标准适宜,评价重点明确,工程分析详实,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该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建设项目位于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路,项目购置工业园区空地建成厂房,占地面积约为33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一层建筑,包括厂房、动力系统,办公楼四层楼建筑,内含办公室、员工休息室、小仓库、变电所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优质螺旋焊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24%。
项目经溪湖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溪发改备【2019】5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
三、本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最大限度缩短施工周期,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夜间22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得出现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上访事件。
2、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就近利用施工场地附近已有的生活设施,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机械的大型机修,防止废油污染地表水。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对焊机和埋弧焊机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颗粒物浓度排放标准要求。
2、食堂油烟废气通过安装油烟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3、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未被集气罩捕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经封闭厂房截留后,沉降于车间的粉尘定期清扫,收集后可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本溪市科泰污水处理厂。
(四)、声环境防治措施。
产生高噪声的螺旋焊管机组、水压试验机、飞切机等产生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并采取相应减震、隔音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边角料、焊渣、除尘灰等固体废物,统一回收后交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储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 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
2、生活垃圾全部由设置封闭式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纳,设立危险废物暂存点和存储标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存储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
(五)、总量控制指标为:
项目COD排放量为0.03t/a,氨氮排放量为0.003t/a,VOC排放量为0.72t/a。
(六)生态保护。
加强厂区及厂界周围的环境绿化,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复后,如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必须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意见反馈电话:45830116 监督电话:45836730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