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29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站进行工地质量安全检查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9-09-24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站进行工地质量安全检查
辖区内共有工程项目13项,复工4项,分别是殡仪馆搬迁改造工程、佰汇铜业新建厂房及办公楼、华航驾校工程和本溪市溪湖区法院审判庭工程。
检查中发现殡仪馆搬迁改造工程现进行室内局部拆改,监督中要求其进场工作人员一定要佩戴安全帽,制定拆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要及时浇水,避免扬尘污染,不允许带泥上路,拆改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出去。溪湖区法院审判庭工程正进展到砌筑,要求其工作人员一定佩戴安全帽,做好临边防护,不允许高空抛物,现场不用的材料及时清运,文明施工。佰汇铜业工程进展到钢结构安装,要求进场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动火作业要有审批手续。华航驾校正进行室内室外装饰装修,要求其吊篮作业有专项施工方案。告知所有施工工地现场注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在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在公示施工许可证同时做好公示相关工作,再竣工收尾阶段同时公示工程质量安全验收信息。
质量安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责任重于泰山,以第十七个安全月为契机,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严把质量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