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263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规范教师行为 潜心教书育人——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纪实 主题分类: 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9-03 成文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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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师行为 潜心教书育人——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1-09-03 09:06:03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提高了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使之成为全校教师的共识,维护了良好的教育环境,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了学校工作规范和谐地发展。

规范教育行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学校上下团结一致。自收到通知后,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第一时间就在教师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的通知》,并组织全体教师在实验、彩一、幼儿园三个校区进行了具体的学习,使全体教师深刻领会“双减”的工作要求,并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化了全体教师对规范教学行为重要意义的理解。集团教师表示一定会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为规范教学行为,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组织全体教师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书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作业管理等方面,要求全校教师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从教。

集团在职教师及外聘教师全部签订了承诺书。这不仅是对落实“双减”工作的一项承诺,同时也是对自身教育教学行为的促进和提升,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为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夯实基础。

深入贯彻“双减”要求、规范教学行为是基础教育改革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溪湖区实验教育集团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市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真正把“双减”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努力践行“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的办学愿景,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