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5-00034 发布机构: 本溪市溪湖区教育局
信息名称: 溪湖区教育局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主题分类: 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25-01-14 成文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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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教育局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1-14 14:13:38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辽教通(2024)183号)》和本溪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辍学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2024年,溪湖区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区学校面貌不断改进。在市教育局的科学指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溪湖区教育局对控辍保学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一年来的控辍保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概况

溪湖区现有4个教育集团,1所石桥子镇中心校, 1所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无一人辍学和去向不明情况发生,良好的完成了小学无辍学的省定标准。

二、控辍保学工作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管理控辍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溪湖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义教办科室和各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信息畅通。

2.完善行政督促机制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辍学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工作要求,溪湖区教育局在全区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专项调研。并月7月25日开始,每月23日下班前报送各校辍学学生变化情况(无变化也请零报告),形成动态监测机制。

(二)加大宣扬力度,实施依法控辍

坚持依法控辍,加大法律宣扬力度。区教育局督促各校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向家长和社会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扬控辍保学的典型阅历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强化学籍管理,建立监测控辍

坚持根据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加强全区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对学生异动状况做好登记造册,具体核实和记录备案,做到状况清晰,手续完备,操作规范,过程性资料保存完整详实。

 (四)创新关爱模式,促进情感控辍

1.关爱残疾儿童少年

落实好特殊教育工作,强化条件保障,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残疾类型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工作台账,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

2.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的工作部署,溪湖区教育局依据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对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了摸底核查,电话联系、入户上门、宣传政策、办理学籍等相关工作。

在工作中广泛调查,摸清情况。通过走访、电话联系,与残联、民政、公安、卫健、特殊学校等多个部门积极对接,通力合作,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及新生进行了摸底、调查、劝学、宣传、指导等工作。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和指导,适时更新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监测系统》平台数据,为我区教育安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24年,溪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8人,已全部安置入学。

3.关切随迁子女

溪湖区教育局认真落实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4.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帮扶学困生进步。

溪湖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关注学困生学习状态,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每一位教师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留住学生,把学校办成学生的乐园。同时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加师生、同学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控辍保学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仍需不断努力,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为培养合格人才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