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043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2年溪湖区教育局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执行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2年溪湖区教育局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 [2017]72号)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的宣传活动,确保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辍学率0%。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溪湖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溪湖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义教办成员、各学校校长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依法控辍。各校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领导组织机构,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家长思想动员,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沟通、家长座谈和单独辅导等,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全力保学。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单独编班,做好课程设置,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
(四)落实责任,全力督查。教育局对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区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辍学率超标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做好易辍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易辍生档案。
各校要在本月末之前做好易辍生的摸底排查工作,并建立易辍生档案,通过家访、微信沟通、电话交流等方式,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保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三)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
一是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三是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
(四)加强学籍管理,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
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详细核实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六、保障机制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个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等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出现空挂学籍、借读生措施工作不力,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溪湖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