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2020年溪湖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7-26 | 成文日期: | 2020-07-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0年溪湖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计划
各小学招生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入学,依据居住地和区教育局确定的学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区确认要依据户口和房证,两者不一致,以房证为准,两证有效期限为2020年6月1日之前。学校要告知不是本校学区半径的学生家长,学生入学后坚决不允许再次区内转学。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必须持有我市《居住证》,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
各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实验班等,班型要相对稳定。每班要严格控制在45人之内,班额差不超过2人,超额人数今年无法注册电子学籍。各校要在假期向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条件及招生半径,各校要实行阳光分班、阳光分座,要制定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有2个或2个以上平行班的学校)和阳光分座实施方案,在分班、分座前将方案上交到教育科。在新生没有正式上课前,要召开新生家长会,促进家长观念的转变,促使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科学合理教育孩子。各校要保证,9月1日新生正式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