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53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火连寨教育集团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火连寨教育集团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做好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让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方案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两为主”原则,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三、招生工作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
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
(三)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规范招生行为,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和已经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四、相关要求
1、入学年龄。2023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提交材料
(1)户籍。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及居住地有关证明材料。
(2)房证。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不动产登记证或报建证明或土地证或土地转让协议)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入学确认阶段。经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于8月30—31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溪湖区火连寨教育集团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