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127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3-02 成文日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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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2 10:30:32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的问题,特制2022年溪湖区小学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顺利完成“阳光分班”任务。

二、操作原则

坚决维护每个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积极促进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广泛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阳光分班。新生入学不允许考试,更不允许以所谓学生成绩为依据进行分班。阳光分班要广泛参照学生各项自身自然数据,如家庭住址、学生性别、家庭结构、学生健康等等,通过随机抽取,提前将各班级学生划拨完成,班额差不允许超过2人,每班班额数要严格控制在45人之内,超额人数今年无法注册电子学籍。

三、操作时间和参加人员

    操作时间:9月20日前完成。

    参加人员:溪湖区教育局行风监督员,学校相关人员、家长代表等。

四、操作程序

1.制定《溪湖区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校,安排阳光分班督导工作事宜。

2.各校完成新生名单录入,保证新生信息采集准确。并按照学生各项自身自然数据,如家庭住址、学生性别、家庭结构、学生健康、外来务工子女等综合信息将学生平均分成若干班并确定班级名称,同时将名单打印出来,一式三份。

   3.在区教育局监督员、家长代表共同监督下进行现场分班,并当场由公布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区教育局成立了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察组,监察组负责指导、督查各校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工作,并在分班当日到各校督查。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校“阳光分班”工作,并制定具体“阳光分班”、“阳光分座”实施方案。

   2.学校要在“阳光分班”前确定新一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员要均衡配置,不得将骨干教师集中安排在一个班。

   3.新生入学后,区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检查各校分班情况,对违反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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