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2-0021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省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公开 | 主题分类: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省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公开
根据《辽宁省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事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辽民发〔2017〕39号)此次2021年彩票公益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农村困难常年病人托管补助、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现将我区相关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级彩票公益金共计812.8万元,其中拨付溪湖区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98.96万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130.2万元。
二、具体项目
1.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项目主要内容:2019年7月-2020年6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
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本市2020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工作,运营补贴标准为140元/床/月。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38家,实发入住老年人17044床/月/次。
项目联系人:郝振宇
联系电话:024-45836903
2.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项目完成情况:正在稳步推进溪湖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等相关服务。
项目联系人:郝振宇
联系电话:024-4583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