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2-00318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公告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2-11-16 成文日期: 2022-1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医疗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11:48:07 【字体:小 大】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专家验收,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经营性质法定代表人公告类型溪湖陈淑华西医内科诊所溪湖区石桥子街道府西小区13号营利性医疗机构陈淑华开业溪湖裴晓丹口腔诊所溪湖区民主街2—1栋一层4号营利性医疗机构裴晓丹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