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1-00379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享受2020年度援企稳岗补贴单位公示(第一批) 主题分类: 其他事项
发布日期: 2021-11-25 成文日期: 2021-1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区享受2020年度援企稳岗补贴单位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11-25 15:15:40 【字体: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5〕136号)规定,我们对申请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5 家企业符合享受援企稳岗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45836784

附件下载:溪湖区2020年度稳岗补贴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