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37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享受2020年度援企稳岗补贴单位公示(第一批) | 主题分类: | 其他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享受2020年度援企稳岗补贴单位公示(第一批)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5〕136号)规定,我们对申请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5 家企业符合享受援企稳岗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4583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