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信息名称: 溪湖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4-04-09 成文日期: 2024-04-0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溪湖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4-04-09 10:50:51 【字体: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单位)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咨询电话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

2.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3.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监察

三科

政府网站



45836739

2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情况

年度行政处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法制科

政府网站



45584220

3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法制科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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