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环保局加大雾霾天气环境监管力度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17-11-15 | 成文日期: | 2017-11-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环保局加大雾霾天气环境监管力度
为应对秋冬雾霾天气,溪湖区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大气环境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一是加大对矿业、采掘、化工及水泥生产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突击查、连续查和正常查等非常规检查方式,确保各类工业企业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二是开展工业锅炉及采暖锅炉专项检查,对已拆改的燃煤小锅炉进行“回头看”,确保没有死灰复燃现象。通过检查除尘脱硫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料堆管理状况及操作人员基本技能等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治理监管,要求企业落实对施工沙、土等物料的储备及运输实行严密覆盖,减少扬尘扩散对大气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