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抗霾应急保障空气质量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16-12-21 | 成文日期: | 2016-12-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抗霾应急保障空气质量
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预警后,溪湖区21日上午8:30分召开紧急会议,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应急预案。会议决定:1.溪湖区政府做IV级响应。2.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3.按照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百分之二十以上。4.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小锅炉在达标排放基础上限产百分之二十以上。5.城区内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6.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7.对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加强管控,停止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8.区环保局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严查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9.启动预警期间,每天早10:00各成员单位上报工作情况。
21日情况汇报如下:1.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好本校学生,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做好防霾天气的应急管理。2.经信部门报送我区重点污染企业本溪山城水泥厂已停产。3.城乡建设管理局通知各公办保洁队不能焚烧垃圾,安排适度湿度清扫,环卫洒水车根据天气及路面扬尘情况进行洒水工作作业。4.疾控中心近日将查找拟定宣传防雾霾知识材料。5.执法局每日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执法人员10人次,对城区内溪湖路和彩屯路等主干路道路遗撒、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巡查,集中整治。6.环保局加强现场监察,监察中发现:溪湖房产管理所、瑞事达化工厂煤堆未覆盖,已当场进行制止,炉渣正在清运,除尘器正常运行;广惠热力公司煤场全封闭,炉渣场半封闭,炉渣及时清运,除尘器运行正常,每日燃煤300吨煤质达标, 污染物防治设施未验收,脱硫设施未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