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溪湖区环保局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 主题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16-09-20 成文日期: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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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环保局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

发布时间:2016-09-20 08:35:36 【字体: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加强环境安全,溪湖区环保局全面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让百姓放心、安心、舒心,确保居民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和谐。

     前不久,溪湖区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会议”,辖区内存在产生危险废物的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厂以及其他存在危险废物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的几项要点”,同时耐心讲解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点内容,并就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在此基础上,这个局的环境专项监察人员制作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宣传册”发放给危废产生企业负责人。专项监察人员在对企业的监察过程中,提出了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的要点,并提出具体要求,供企业进行对照。同时整理出了部分具有处理废机油资质的企业单位名单,发放给相关产生危废企业。按照《本溪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溪湖区环保局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需要申报和备案的三项制度源头分类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危废处置协议、各环节台账、转移联单、存储设施管理等。做到认真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大监察力度,发现问题一律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