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3-0049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2”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溪湖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2”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一、整改任务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歪头山铁矿尾矿库下游岱金峪河有尾矿残留,未及时清理。
二、整改目标
清理尾矿库下游岱金峪河道尾矿残留 ,加强岱金峪河 流域选矿企业尾矿环境隐患管理 。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5月31日前,本钢集团完成歪头山铁矿尾矿库下游岱金峪河残留尾矿清理工作。 2.本钢集团改变尾矿路由,尾矿管线不再途径岱金峪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歪头山铁矿尾矿管线铺设工作。3.加强歪头山铁矿尾矿管路巡视,发现隐患提前处理;对泵站检修维护,对使用寿命即将到期的重点设备提前更换。及时清理事故池,保证事故池常空状态,满足日常倒换管路及故障状态下管路中尾矿收纳容积,杜绝事故池容积不够无法接纳尾矿造成外溢。4.加强对岱金峪河流域选矿企业监督管理,对违规排放尾矿,污染河水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3年3月中旬开始停止尾矿输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 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中共溪湖区委
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