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2-00268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申请公示单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申请时间:2022年 9月 30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责任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D2LN202104090059 | 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彩北地区本钢耐火材料厂三车间距离居民楼不足50米,厂房内球团厂粉尘及烟尘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东风街道办事处 | 经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车间始建于2000年,该企业周边居民楼为棚户区改造回迁楼,2010年居民开始陆续回迁。溪湖区属于本溪市老城区,先有厂后有居民小区,企居混杂,企业与居民楼较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生活有所影响,厂界距离居民楼不足50米的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耐火材料厂2022年9月19日试生产进行设备调试,在线数据显示超低排放指标已经达到标准。另于2022年9月26日进行自行监测,数据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溪湖区督改小组于2022年9月29日对企业进行验收。 | 无 | |
2 | D2LN202104120035 | 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镇火连寨营子村的本溪市华程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在采石过程中,毁坏距离火药库附近200米的400亩山林。 | 区林业局、国土分局、火连寨办事处 | 经查,本溪市华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营子新村,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露天开采,毛石和碎石销售。 2021年4月13日下午,本溪市溪湖区林业局进行现场调查,企业于2020年11月份以来季节性停产。经现场调阅企业相关资料,企业提供证件分别为:1.采矿许可证(证号C2105002009107120041487);2.辽宁省林业厅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批复文件(辽林批字〔2000〕144号)。为确定该企业具体占用林地面积,本溪市溪湖区林业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地实际测量,本溪市华程建材有限公司总面积61.68亩,其中林地面积22.9亩(18.4亩有批复,4.5亩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本溪市溪湖区林业局对该企业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行政处罚两次,共59675元。2021年1月20日,溪湖区林业局下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通知单,要求该企业恢复林地原貌或者办理永久性征占用林地手续。目前,该企业已按照溪湖区林业局恢复林地原貌的要求,栽植刺槐树苗0.94亩,其余部分预计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 部分属实 | 企业与2022年5月再次破坏已修复林地2亩左右,区林业局发现此问题后,已将该问题上报至森林派出所及相关部门。7月企业已把原有碎石清运完成,并种植树木,但部分被种植的树木用废料填平,原树木不复存在,企业并没有种植树木,种植的是野草。 企业2022年9月27日对还林要求的亩数进行补种,林业部门已进行还林认定。溪湖区督改小组于2022年9月29日对企业进行验收。 | 无 | |
3 | D2LN202104100048 | 本溪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岱金峪村4组,有10家左右无名碎石场和选矿场均没有任何手续,扬尘污染严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后,均改在夜间生产。 |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日月岛街道办事处 | 经调查,岱金峪村4组共有碎石企业4家,选矿企业1家,以上企业均有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 | 部分属实 | 6月15日东北督察局检查发现金鑫铁选厂有生产迹象, 经我区执法人员现场认真核实,及调取该企业用电量能够确定其今年6月有违法生产行为,区生态环境分局于当日 19时查封该企业,并沟通供电公司,于6月17日联合供电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现生产设备已拆除,后续我区将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该企业再次出现违法行为。 | 无 | |
4 | D2LN202104150101 | 溪湖区二电街,不明厂子在拉运水渣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废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健康。 |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河东街道办事处 | 2021年4月16日,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河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地点进行排查,经查,投诉问题中所指“不明厂子”为本钢炼铁总厂,炼铁总厂将高炉水渣拉运到溪湖区二电街原一铁原料厂存放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辽环函〔2019〕171号)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名录,水渣即高炉渣,性质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是有毒有害废物。该投诉地点为水渣临时倒运暂存场地,水渣含水量比较大,不易产生二次扬尘,现场地面已经硬化,水渣转运至相关企业用做生产原料,符合环评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要求。 | 部分属实 | 二电厂场内以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2022年9月27日厂内物料已进行覆盖。溪湖区督改小组于2022年9月28日对企业进行验收。 | 无 | |
5 | X2LN202104230030 | 一是本溪市溪湖区衡泽热力彩屯热源厂门口附近的洗煤厂堆放上千吨煤矸石和煤灰,扬尘扰民。二是本溪市溪湖区彩屯本溪水泥厂拆除后,堆存大量建筑垃圾,扬尘扰民。三是本溪市溪湖区煤铁街一组拆迁后,堆存大量垃圾,异味扰民。 | 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彩屯街道办事处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1.场地内的煤矸石为历史遗留无主煤矸石。2021年4月24日下午,本溪市溪湖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彩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核查,经初步核算,该场地约有20余万立方米煤矸石,无煤灰、无扬尘。溪湖区人民政府一直在研究对煤矸石进行综合整治,已与多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研究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但一直未能找到妥善处理途径。 2.根据2014年7月17日本溪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与溪湖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征收承包协议》,本溪水泥厂在此协议拆迁范围内,2015年3月厂区正式拆迁,拆迁面积10万平方米,2019年10月拆迁结束,土地由本溪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进行收储。2021年4月24日下午,本溪市溪湖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彩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核查,该处确有大量建筑垃圾,属拆迁遗留,约有1万立方米。2020年10月,溪湖区住建局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和覆土绿植,已完成约总面积的40%。 3.根据2014年7月17日本溪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与溪湖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征收承包协议》,煤铁街一组在此协议拆迁范围内,土地权属管理权归本溪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煤铁街长约1500余米,近似“Y”字型,该区域主要路口有4个。由于煤铁路偏僻,居民稀少,经常有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在此偷排。2021年4月24日下午,本溪市溪湖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彩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处发现煤铁街一组现堆存大量建筑垃圾,但无异味。现场估算建筑垃圾约有650吨,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2018年至今,溪湖区住建局先后4次组织车辆人员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运处理,累计2400余吨。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处发现的5起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 部分属实 | 1煤矸石已由住建局聘请本溪溪源实业有限公司清运,2021年12月31日前已全部清运。2022年9月28日已完成覆土复绿。 2、3水泥厂和煤铁街建筑垃圾2022年9月29日已全部清运。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举报电话:45836733
邮寄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柳塘街河西街道办事处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