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2-00266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主题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22-09-29 成文日期: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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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2-09-29 14:18:08 【字体:

本溪市溪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申请表

申请公示单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申请时间:2022年 9月 28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X2LN202105030032

溪湖区本溪钢铁集团,每年将几百万吨工业废渣排放至临近太子河的林家崴子村,导致河流及地下水被污染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溪湖区国土分局东风街道办事处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5月4日,溪湖区政府和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滨河北路至殡仪馆方向堆存有大量的工业废渣情况属实。废渣来源于日伪时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本钢集团、本溪煤矿排放的工业废渣,主要是高炉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和河流不构成影响,调阅了太子河兴安水质自动站数据和《关于2020年12月及2020年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辽环督办发〔2021〕1号,太子河兴安断面水质良好,没有造成河流污染问题。

90年代起,本钢集团开始不在此处排渣,改为综合利用和对外销售,每年产生约150万吨,经本钢冶金渣公司磁选利用约60万吨,剩余90万吨钢渣销售给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年,按照本溪市政府《关于解决本溪煤铁回收厂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原渣场资源归属宏远集团进行综合利用。

部分属实

溪湖区政府负责对废渣利用加强监管,防止废渣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

X2LN202105040016

溪湖区本溪钢铁集团,将千万吨工业废渣随意倾倒在林家崴子村附近,严重污染太子河水质。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5月4日,溪湖区政府和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滨河北路至殡仪馆方向堆存有大量的工业废渣情况属实。废渣来源于日伪时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本钢集团、本溪煤矿排放的工业废渣,主要是高炉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和河流不构成影响,调阅了太子河兴安水质自动站数据和《关于2020年12月及2020年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辽环督办发〔2021〕1号,太子河兴安断面水质良好,没有造成河流污染问题。

90年代起,本钢集团开始不在此处排渣,改为综合利用和对外销售,每年产生约150万吨,经本钢冶金渣公司磁选利用约60万吨,剩余90万吨钢渣销售给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年,按照本溪市政府《关于解决本溪煤铁回收厂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原渣场资源归属宏远集团进行综合利用。

部分属实

溪湖区政府负责对废渣利用加强监管,防止废渣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

X2LN202104280051

溪湖区本溪钢铁集团,长期将工业废渣排放至滨河北路往殡仪馆方向的林家崴子村,现已堆存近千万吨,对太子河水源地造成污染。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溪湖区国土分局东风街道办事处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5月4日,溪湖区政府和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滨河北路至殡仪馆方向堆存有大量的工业废渣情况属实。废渣来源于日伪时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本钢集团、本溪煤矿排放的工业废渣,主要是高炉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和河流不构成影响,调阅了太子河兴安水质自动站数据和《关于2020年12月及2020年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辽环督办发〔2021〕1号,太子河兴安断面水质良好,没有造成河流污染问题。

90年代起,本钢集团开始不在此处排渣,改为综合利用和对外销售,每年产生约150万吨,经本钢冶金渣公司磁选利用约60万吨,剩余90万吨钢渣销售给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年,按照本溪市政府《关于解决本溪煤铁回收厂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原渣场资源归属宏远集团进行综合利用。

部分属实

溪湖区政府负责对废渣利用加强监管,防止废渣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

X2LN202105080005

长期以来,溪湖区本溪钢铁集团将千万吨工业废渣排放至滨河北路林家崴子村,污染太子河水源地。

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5月4日,溪湖区政府和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滨河北路至殡仪馆方向堆存有大量的工业废渣情况属实。废渣来源于日伪时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本钢集团、本溪煤矿排放的工业废渣,主要是高炉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和河流不构成影响,调阅了太子河兴安水质自动站数据和《关于2020年12月及2020年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辽环督办发〔2021〕1号,太子河兴安断面水质良好,没有造成河流污染问题。

90年代起,本钢集团开始不在此处排渣,改为综合利用和对外销售,每年产生约150万吨,经本钢冶金渣公司磁选利用约60万吨,剩余90万吨钢渣销售给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年,按照本溪市政府《关于解决本溪煤铁回收厂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原渣场资源归属宏远集团进行综合利用。

部分属实

溪湖区政府负责对废渣利用加强监管,防止废渣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

X2LN202105070013

1.溪湖区火连寨镇梨树沟地区17家碎石厂无环保手续,扬尘扰民。2.溪湖区郑家原山城水泥厂拆除后,遗留大量建筑垃圾,无覆盖,扬尘扰民。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东风街道办事处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一: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梨树沟地区共有碎石加工企业9家,分别是:本溪市铭合碎石加工厂、本溪市锡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本溪市宝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本溪凯隆碎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骏泽商贸有限公司、祥瑞矿山服务队、溪湖区宏源矿产品开发部、本溪同茂源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和本溪市泽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其中:5家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并进行了环保验收,环评手续齐全;剩余4家企业:本溪同茂源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有环评,停产不具备验收条件;溪湖区宏源矿产品开发部有环评,停产且拆除设备;本溪市泽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被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处罚后拆除部分设备再未生产;祥瑞矿山服务队长期停产。

2021年5月7日,溪湖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本溪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溪湖区火连寨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本溪市铭合碎石加工厂等5家企业正常生产,现场有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问题。本溪同茂源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祥瑞矿山服务队、本溪市泽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溪湖区宏源矿产品开发部停产且设备拆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本溪市泽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因没有环评手续被溪湖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3月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场检查该企业设备部分拆除未生产。2020年12月3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本溪市铭合碎石加工厂、本溪市锡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本溪市宝隆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本溪凯隆碎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碎石企业料堆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4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2万元。

问题二:溪湖区郑家原山城水泥厂现为辽宁金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原山城水泥厂于近期进行了拆除。

2021年5月8日,溪湖区住建局和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因拆除原山城水泥厂旧办公楼,水泥厂拆除后确实存在建筑垃圾,目前约70%建筑垃圾已用绿网覆盖。因现场正在施工作业,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1.没有手续的企业已全部关停。2.物料及建筑垃圾已全部覆盖。


6

D2LN202105010056

溪湖区峪前社区大明山沟,山坡上多人开荒种地,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

区住建局、河东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

经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5月2日,溪湖区住建局、溪湖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核查,溪湖区河东街道办事处峪前社区大明山沟于2007年开始进行早期棚户区改造,2011年陆续回迁。大明山沟105、106栋楼前侧及明翠山庄二期后侧均靠近溪湖区城周山。105、106两栋楼前侧及明翠山庄二期后侧存在多处小开荒现象,利用山坡、树林缝隙开荒种地,无砍伐树木现象。

部分属实

2022年9月22日上午9点区住建局和河东街道办事处已把开荒清理完成,并种植树木。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29日至2022年1009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溪湖区工作协调组

举报电话:45836733

邮寄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柳塘街河西街道办事处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