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3-04-09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农业农村局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责任科室(单位)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咨询电话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扶贫发展资金
| 实施意见 | 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 | 关于转发省扶贫办《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扶办发[2020]4号) | 1年 | 农业农村局 | 扶贫办 | 政府网站扶贫脱贫专栏 | √ | √ | 45830539 | ||
2 | 扶贫发展资金
| 扶贫相关程序政策 | 辽宁省贫困人口动态工作方案 | 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辽宁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7]40号) | 1年 | 农业农村局 | 扶贫办 | 政府网站扶贫脱贫专栏 | √ | √ | 45830539 |
填报说明:1.公开事项:应公开事项的名称,按类别区分一级事项和二级事项。2.公开内容(要素):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确定的该类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或要素。3.公开依据:该事项各公开要求的依据文件。4.公开时限: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5.公开主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单位。6.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科室、股室、单位。7.公开渠道和载体:该事项信息公开发布的平台,例如: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其他等。8.公开对象:该事项信息公开面向的群体,如全社会、特定群体。9.公开方式: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方式,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10.咨询电话:该事项信息公开接受公开对象咨询和监督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