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0-00249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溪湖区扶贫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扶贫办发〔2020〕17号 | |
关键词: |
关于溪湖区扶贫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告
溪扶贫办发〔2020〕17号
根据市扶贫办印发《2020年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计划》要求,及溪湖区扶贫资金审核会议精神,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合审议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1.按照各涉农办贫困人口比例,采取保本入股分红形式,分配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区级配套资金14.2万元,其中8.6万元投资入股辽宁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投资资金红利率为10%。
2.到期资金复投。东风往年投资本溪市爱民牛仁牧业有限公司15万元、投资本溪市溪湖区新兴农民专业合作社3万元,将18万元复投到本溪市爱民牛仁牧业有限公司。东风往年投资本溪市爱民牛仁牧业有限公司7.5万元,继续复投该企业。上述投资资金红利率为10%。
3.火连寨扶贫项目。为三会厂村贫困户刘君传家进行房屋修缮,花费5万元。响山子村贫困户王百鑫、下堡村贫困户孙玉品符合“雨露计划”标准,为其发放0.3万元/年/生。共计5.6万元,从区级配套资金中支出。
公告期: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
扶贫资金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溪湖区扶贫办举报电话:45830539
溪湖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