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27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溪湖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6-25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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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溪湖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溪湖区2018年财政
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溪湖区财政局局长 冯海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议作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112万元,为预算的108.3%,同比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271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1.5%;非税收入完成6,841万元,为预算的166.9%,同比增长46.5%。非税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因素是补缴排污费收入及中央环保督察罚没形成的一次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2,773万元,为预算的294.9%,同比增长170.3%,支出增长较大的主要因素是执行中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和地债资金所致。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18万元;教育支出6,2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667万元;农林水支出1,9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23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33万元;其他支出6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4万元。
2018年总收入为127,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508万元,上年结转5,02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8,100万元(新增债券17,000万元,置换债券1,100万元),调入资金5,57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35万元,其他资金调入4,3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1万元;总支出为127,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773万元,上解支出15,7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64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939万元,完成预算的687%,同比增长571.7%。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6,2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7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975万元,完成预算的690.6%,同比增长364.1%。具体支出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64万元;农林水支出91万元;其他支出425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8,2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9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7万元,上年结余474万元;总支出为8,2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6,975万元,调出资金1,23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幅较大的主要因素是:由于上年市政府下放工业用地供地权限,扩大了区域供地范围,加上开发区废钢基地建设高速推进,大宗工业用地出让,形成超收。随着土地收储成本增加,导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完成2,712万元,区级财力补助1,357万元,上级补助450万元,上年结余462万元,总收入为4,98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4,955万元,结转下年2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按照国家审核认定的地方政府债务口径,2018年末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25,960万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22,460万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之内;负有担保责任的3,500万元。
当年偿还债务本金1,131万元,其中通过发行债券置换1,100万元,直接偿还31万元;当年支付债务利息164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区本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185万元,比上年下降23.9%,达到了国家和省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
(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8年,全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60,508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9,333万元,专项性补助51,17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主要是:科教文卫事业2,775万元,社会保障资金6,923万元,住房保障和早期棚改配套39,500万元,农林水事务896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8年,按照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区财政部门直面困难,担当作为,狠抓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实现了“三保”目标,防住了各类风险,兜住了民生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
(一)主动谋划,多方筹集保障资金
持续深化税务、财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和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紧紧把握上级政策方向,主动争取财力性补助资金9,333万元、专项补助资金51,175万元。定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两年以上闲置资金8,700万元。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1万元。争取省地债建设资金17,000万元。申请发行置换债券1,100万元。在保证“三保”投入的同时,极大的缓解了企业养老金及当期偿债压力,更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新旧动能转换和战略性产业的建设发展。
(二)顶住压力,防范各类政府风险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多措并举统筹调度资金,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目标。通过预算安排、债务甄别,清理政府工程欠款1,544万元。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偿还全口径债务本息14,186万元。尽最大努力,上解弥补市企业养老金3,000万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一次性人员、草化联化人员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勇于担当,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财政支出方向始终坚持向基本民生倾斜,民生支出占全部支出的比重达到85%以上,着力加快补齐各项民生短板。安排资金1,340万元,支持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成果。筹措6,50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抚事业、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等。拨付就业补助1,660万元,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政策。投入1,400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计划生育服务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措资金1,890万元,专项用于衡泽热力彩屯热源厂环保改造、燃煤锅炉拆除、煤炭产能置换等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加快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四)科学调度,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排资金45,000万元,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顺利实施。投入600万元,用于溪湖老街改造。针对农村发展薄弱环节,投入资金172万元,完成村内道路建设8.6公里。投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10万元,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激发创新创税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拨付工业、服务业发展专项5,276万元,用于支持房车、废钢基地、物流等重大项目建设,尽快达产达效、释放产能,促进新兴接续产业加快发展。
(五)创新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区级所有预算单位开展资金运行监控,针对潜在风险,实行预算执行预警。核定采购限额,降低运行成本。政府采购监管逐步制度化、精细化,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审核782个,审减额124万元,审减率达到6%。将财政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效结合,预算单位自查与财政监督检查相互补充,逐步形成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全部关联”的财政监督格局。规范资产监管,优化处置程序。严格执行《溪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库,实时更新动态信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化、信息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财政工作任务异常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加快溪湖新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财政力量。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