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12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多策并举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19-07-05 | 成文日期: | 2019-07-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多策并举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2019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拟定《溪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溪湖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溪湖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邀请中介机构及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为抓牢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狠抓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和“百日攻坚”活动,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了重要时间节点的和谐稳定。同时,3月初省安委会第五督查组到溪湖区开展为期4天的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听取了政府的工作汇报,对大北山铁矿等6户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及企业文本资料进行检查,督查组对我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3月12至13日,顺利通过了国家应急部对溪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非煤矿山方面,区应急局聘请沈阳奥思特安全评价机构专家,对辖区8户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现场、井下作业区域、企业管理内业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聘请两名专家对辖区内两家碎石企业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危化品等方面,区应急局会同溪湖区消防大队对辖区3户加油站及1户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检查重点为消防审核、安全设施布局、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对查出的3项隐患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区应急局共开展检查118次,检查户数162户次,发现并整改隐患84项。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注重局内部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每周三下午都开展清政廉政教育、专业知识学习、科普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等各方面学习活动。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6月16日组织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10余家单位参加活动。充分运用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对群众直接举报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率达100%。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制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五是严格履行安委办职能。制定方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制定《溪湖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区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及安全监管对象“户口本”清单填报工作,制定并下发《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区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溪湖区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确保各相关单位对2018年以来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详细梳理,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毕的隐患要分别落实整改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停产整改,确保隐患问题查出一处,及时解决一处。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今年以来共开展检查511次,检查户数972户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5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