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32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乡村振兴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东风街道办事处2024年合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成文日期: | 2024-07-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东风街道办事处2024年合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批复
东风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办事处《关于东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投资入股企业的请示》(东街办发〔2024〕20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东风街道办事处合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1.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与本溪市爱民牛仁牧业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万元。
2.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与本溪市爱民牛仁牧业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2.8万元。
3.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修建垃圾池3处,投入资金1.2万元。
以上的产业扶贫项目按每年10%的项目收益进行分配,此产业扶贫项目对辖区内3个行政村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产业帮扶,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备案上报。
溪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