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4-0031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乡村振兴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溪湖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溪湖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告
按照市级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拟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并按比例下拨至各涉农办发展产业项目。
结合我区实际,计划拨付30%(9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拨付70%(2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且按比例下拨至各涉农办发展产业项目。
截至目前,我区现有脱贫户40户6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8人。其中火连寨办事处脱贫户为32户5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4人;东风办事处脱贫户为8户1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4人。经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计划将市级下达30万元拨付30%(9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分配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7.2万元,东风街道办事处1.8万元;拨付70%(21万元)用于建立债权类收益性扶贫项目,分配给火连寨街道办事处16.8万元,东风街道办事处4.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新增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与辽宁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16.8万元。
2.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与辽宁德胜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业项目,投入资金4.2万元。
3.新增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修建垃圾池、购置垃圾运输车辆、垃圾中转站打井办电,投入资金7.2万元。
4.新增东风街道办事处修建垃圾池,投入资金1.8万元。
前两个产业项目按每年8%-10%的项目收益进行分配,对辖区内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产业帮扶。
公告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溪湖区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45830539
溪湖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