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355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本溪市太子城一期华溪路41栋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105002A9D000016001
项目名称: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包01预算:148,800.00元。
包02预算:148,800.00元。
最高限价:包01最高限价:148,800.00元。
包02最高限价:148,800.00元。
采购需求:选取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承担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全部检测服务),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两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成交供应商在每年服务期满后且通过采购人服务评价,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长服务期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有服务不到位或综合评测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共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果供应商在2个包组中均排名第一,按开标包组自然顺序(01包、02包)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供应商为01包的成交供应商,02包顺延第二名候选人为02包的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具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和招标品种合法检验资质(自查情况及保证声明)。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太子城一期华溪路41栋门市
方式:现场
售价:500元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太子城一期华溪路41栋门市
六、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太子城一期华溪路41栋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4号
联系方式:024-43139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太子城一期华溪路41栋门市
联系方式:18941477732
邮箱地址:144722163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8941477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