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72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溪湖区推进区能源消费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1〕38号 | |
关键词: |
关于成立溪湖区推进区能源消费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溪湖区推进能源消费双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研究部署全区严控高耗能产业项目重大政策、规划、方案和重点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高 飞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果洪刚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朱宏斌 副区长
鞠长江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成 员: 李明飞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照东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珂玥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国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俊海 区国土分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佳欣 区应急局局长
王 佳 区统计局局长
朱蕾蕾 区营商局局长
牟晓刚 区党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福牮 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尔哲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解 锐 河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翁 燕 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沙 莎 彩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颖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实行双牵头部门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张照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珂玥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