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5-0026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溪湖区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溪政办发〔2025〕2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溪湖区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溪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溪湖区实际,制定《本溪市溪湖区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有效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2月,逾期作废)。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统筹协调推进,精准发力,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目标,全力以赴解决溪湖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和整改中重难点问题,确保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目标
重点解决彩屯、东风和火连寨地区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溪湖区空气环境质量。2025年,力争完成省、市下达的考核指标。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产业准入政策。加大对涉气企业监管能力和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严格落实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现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严控非道路扬尘污染。开展对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的整治力度。加强特殊时期(春节、中元节等重点节假日)彩屯空气站点位周边100米范围的燃放烟花爆竹、不文明祭祀行为管控,特别是彩屯北路、新立街以及点位周边居民聚集区域。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重点地区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圾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属地派出所)
(三)加大企业污染监管力度。强化对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检查,禁止企业露天堆放产品、原料,要求企业的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严格落实湿法开采和覆盖等抑尘措施,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有序推进露天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域扬尘在线监测数字化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提高彩屯北路、火连寨路等重点道路水洗机扫率,主要道路水洗机扫率全覆盖,每天机械化清扫不少于1次。加快推进辖区内重点用车单位、重点运输路段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加强对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遗撒扬尘污染整治,严厉查处不采取任何覆盖措施运输车辆,每月不少于4次。加强本鸡线、彩屯北路及火连寨路等重点路段修缮维护工作,每周清运道路两侧的积土、垃圾,增加湿扫车、雾炮车作业频次和定期检查点。落实企业道路治理及污染管控责任制,加大监督巡查管理力度,做好对厂区道路硬化和抑尘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监管。建立辖区内用车大户清单并动态更新,定期对柴油货车集聚地和用车大户进行入户检查。强化公安、环保、交通部门路检路查联防联控机制,在重点路段严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对于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溯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行驶途经地等。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监督抽测工作,编码登记做到应登尽登。(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
(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深入落实区、乡、村、组4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提高春秋秸秆禁烧全域巡查频次,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督。对全区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监管,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持续加强涉气工业源达标排放监管及“散乱污”整治。持续加大对重点企业涉气工业源达标排放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无环保设施、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涉气企业进一步规范整治。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巡查力度,防止反弹或转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组织、督促辖区内涉气企业结合《本溪市溪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要求工矿企业落实限产减排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检查台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制。区委、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区委书记代萍、区长何宇翥任总指挥,副区长王福牮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本溪市溪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黄高建兼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各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安排。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提请副总指挥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提请总指挥协调解决。根据工作需要,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召开调度会议调度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办机制。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行责任化推进。要建立督办机制,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督查督办,每月至少一次,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任务进度,督办重点工作任务。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按时完成。
(四)落实机制。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按月排出工作进度节点,抓进度、抓跟踪,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各单位每月20日上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链接:https://xh.benxi.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29197
文字解读:https://xh.benxi.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wzjd/12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