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205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5-16 成文日期: 2023-04-13
废止日期: 2024-02-08 文 号: 溪政办发〔2023〕9号
关键词:

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6 10:30:34 【字体: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溪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溪湖区大气污染源解析成因,制定《本溪市溪湖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统筹协调推进,精准发力,全力以赴解决溪湖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和整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力争退出“双20”区域。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优良天数占比90.2%以上;首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降低重污染天数。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严格控制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全区散煤替代工作,加大散煤销售网点取缔力度,年底前,主城区内散煤销售网点要全面取缔,并实施常态化管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处)

(二)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产业准入政策。加大对涉气企业监管能力和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严格落实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2023年底,实现辖区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严控非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对辖区内料场、堆场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料场、堆场都要采取覆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开展对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大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的整治力度,加强空气站点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不文明祭祀行为管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办事处)

(四)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提高道路水洗机扫率,主要道路水洗机扫率全覆盖。对彩屯路、郑家路、火连寨路进行全面整修硬化。加大对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遗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采取任何覆盖措施运输车辆,每月不少于4次。压实运输车辆企业管理责任,做好对厂区道路硬化和抑尘工作。强化柴油货车排放管控能力,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排放整治全覆盖。依法查处冒黑烟等超标车辆和违反低排放区规定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交警支队)

(五)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深入落实区、乡、村、组4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提高秸秆禁烧全域巡查频次,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督。对全区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监管,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七)开展企业“散乱污”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无环保设施、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不在工业聚集区“散乱”企业和涉气超标排放企业进一步清除,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顽固问题。(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办事处)

(八)开展工业窑炉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窑炉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九)严控涉气企业排放污染。持续加大对本钢耐火厂、交通水泥、山水水泥等各类大气排放源的执法监管。出现不良天气时要不间断巡查和开展夜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发现偷排和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实施按日处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严厉实施《溪湖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减排措施清单》,新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要求工矿企业落实限产减排等相关工作,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台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交警支队,各办事处)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制。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区长高飞任总指挥,副区长朱宏斌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于兴洋兼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各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安排。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提请副总指挥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提请总指挥协调解决。根据工作需要,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召开调度会议调度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办机制。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行责任化推进。建立督办机制,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督查督办,每月至少一次,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任务进度,督办重点工作任务。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按时完成。

(四)落实机制。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按月排出工作进度节点,抓进度、抓跟踪,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各单位每月20日上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溪湖区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