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3-00165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大气重点区域彩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3-27 成文日期: 2023-0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溪政办发〔2023〕5号
关键词:

本溪市溪湖区大气重点区域彩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7 14:22:25 【字体:

为不断强化大气重点区域彩屯治理力度,全面提升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出重拳解决彩屯地区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巩固已取得的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使彩屯地区空气质量进一步得到有效改善,力争退出重污染区域。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开展对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日常检查,对不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单位实施严厉查处。加强彩屯、东风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和机械化清扫率,主要道路要定期循环洒水,雾炮车进行区域降尘,加强对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遗撒扬尘污染整治,严厉查处不采取任何覆盖措施运输车辆,每月不少于4次。加强彩屯地区裸露地面整治力度,实施软硬覆盖措施控制扬尘。加强彩屯主要道路修善和维护,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彩屯办事处、东风办事处)

(二)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组织开展大型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冒黑烟车辆和大型柴油货车尾气污染问题,公布超标车辆并督促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

(三)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监管。组织开展彩屯国控点位周边露天烧烤、餐饮企业等污染源排查。取缔露天烧烤,餐饮企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建立整治清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强企业料场、堆场管理。组织开展排查,对区域内料场、堆场要全部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杜绝扬尘污染。对没有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要限期整改,依法查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重点时段点位周围巡查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段彩屯点位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巡查、检查,杜绝因在点位周围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导致突然异常问题发生。(责任单位:东风办事处、属地派出所)

(六)加强重点排放企业监测。对重点排放企业厂区、 厂区周围组织开展监测,对重点排放企业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深入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加强秸秆禁烧检查。对彩屯区域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监管,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责任单位:彩屯办事处、东风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

(八)严控涉气企业排放污染。持续加大对本钢、耐火、交通、山水等企业各类大气排放源的执法监管。出现不良天气时要不间断巡查和开展夜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发现偷排和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实施按日处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九)继续组织开展PM2.5源解析分析。完成源解析分析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的工作机制,根据自身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措施清单,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每月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送至溪湖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zdzfxxgk/zcjd/1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