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117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的提案》(2217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成文日期: | 2019-06-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的提案》(2217号)的答复
宋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综合整治工程分三个部分,其中国资委出资的改造项目(“棚改善后”工程)包括下水、防水、楼道门窗、楼道粉饰及外环境改造;冶金部出资的改造项目(“三供一业”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及外环境的改造;溪湖区政府融资的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括小区外环境改造。委员所提到的建议内容属溪湖区政府融资的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目前,溪湖区老旧小区改造现正在进行第二期改造,彩屯地区彩旺社区在改造范围内,改造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修补、透水砖修补翻新、植草砖新建、修补、散水修补、凉亭新建、修补、挡土墙新建、修补、楼梯台阶修补、栏杆新建、立缘石修补、平缘石修补、绿化及其他外部环境整治等。委员所提到的单元门窗安装问题,由于该项目资金不充裕,不在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但为给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会在项目资金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最大限度的改造,并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更深入的改造。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