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19-00116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问题的提案》(2215号)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6-21 成文日期: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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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问题的提案》(221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1 08:56:57 【字体:

章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为加快地区服务业转型升级,溪湖区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兴顺清文化商街项目。同年8月,兴顺清文化商街揭牌开业。

接到此信息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兴顺清文化商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属于兴顺清文化商街整体规划范围内,目前设置的商亭都是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设置的。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其:一是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划设计行为。二是要合理设置商亭位置,不允许出现商亭私搭乱建行为。三是要严格排查商亭是否有阻碍消防通道等情况。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一是一定严格按照规划设置商亭位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是针对政协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排查解决。同时,我区商务局将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提案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检查排查,如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