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111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问题的提案》(206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成文日期: | 2019-06-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问题的提案》(2060号)答复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共7所,2018年区财政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全年累计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944万元,其中剔除省级配套资金566万元全额拨付后,市区两级应按5:5配套安排(市区各承担189万元),但市级财政于2018年年末调整配套比例,调整后,市区两级按3:7配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114万元,区级承担265万元)。在本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在2018年年末,已经足额完成配套。
2019年溪湖区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依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情况,按时序进度拨付资金。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