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19-00110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在火连寨小学附近设立限速摄像头及限速带的提案》(2008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成文日期: | 2019-06-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在火连寨小学附近设立限速摄像头及限速带的提案》(2008号)的答复
民革本溪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在火连寨小学附近设立限速摄像头及限速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设立限速带等问题:火连寨小学门前的本鸡线为县级公路,由于地方资金有限,由本溪市交通局代管。我区住建局将就在火连寨小学门前道路两侧设立校园警示标志及限速标志和路面设立减速带的问题积极与市交通局沟通,由市交通局统一增设相关道路设施,确保学生、家长及附近居民出行安全,减小交通安全隐患。
安装摄像头问题:溪湖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进行了认真的调研,认为是可行的。安装限速摄像头和监控摄像头应按照本溪市的总体规划进行,支队科技部门会根据总体规划进行实施。溪湖交警大队愿意协助和推进该提案的相关进展工作,并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该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学生、家长及附近居民出行安全,减小交通安全隐患。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