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hqrmzf-2024-00275 发布机构: 溪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第3190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成文日期: 2024-06-2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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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第3190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10:14:54 【字体:


唐文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区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将停车管理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停车管理,严控乱停乱放、随意侵占道路、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逐步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着重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统筹协调各类业主群体利益,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意见征询、停车位置设计、共用车位分配方式、车辆进出卡办理数量措施的拟定、方案公示等细节工作,在征得双过半业主的同意后,抓好事后实施,在确保小区和谐稳定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缓和停车矛盾。加强对小区外来车辆的停车管理。同时,我局将合理运用居民自治听证会等手段,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社区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协调公共停车位、机关停车位、马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我局将严格执行本溪市政府《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工作三年方案》要求,继续发掘住宅区内可施划停车泊位的资源,推动溪湖区住宅区停车位施划及停车场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