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hqrmzf-2021-00226 | 发布机构: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的提案》(4215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的提案》(4215号)的答复
李强委员:
提出的《关于解决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路口占道经营影响消防安全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彩屯二路与重型街交叉口位于彩屯中心地区,道路狭窄,马路两侧的占道经营行为造成了车辆的拥堵和行人通行的不畅,严重影响了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影响两侧正规门市房七十余户的正常经营。针对该问题,我区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属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及商务局等部门相互合作,积极与兴顺商业街物业办协商解决此问题。目前,我区已向该处下发了《溪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兴顺市场彩二路占道经营及私搭乱建的通告》,责令存在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行为的商户于4月5日之前自行拆除,届时仍不自行拆除的,将由区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同时,对该处商户迁移至兴顺夜市的工作也将于4月5日前完成。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